• 首页
  • 期刊简介
  • 编委会
  • 投稿指南
  • 审稿须知
  • 期刊订阅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引用本文:
【打印本页】   【下载PDF全文】   【查看/发表评论】  【下载PDF阅读器】  【关闭】
←前一篇|后一篇→ 过刊浏览    高级检索
本文已被:浏览 396次   下载 0次  
分享到: 微信 更多
字体:加大+|默认|缩小-
于安龙[ ]
于安龙
天津大学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为什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如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什么样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系统回答,形成了涉及和涵盖“地位论”“主体论”“方向论”“本质论”“特征论”“基础论”“动力论”“导向论”“动力论”等多个论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有着特定的理论渊源、经验总结、文化传承和现实依据,是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的有机统一,其中的思想精华和理论精髓已被吸收和融入党的十二大报告之中。习近平关于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论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提供了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新知灼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大业的“基本遵循”,开拓农业农村现代化新路的“科学指南”,破解农业农村现代化难题的“中国智慧”。
关键词:  习近平  农业农村现代化  农业强国  城乡一体  “三农”
DOI:
分类号:
基金项目:
Abstract:
Key words:  
您是本站第  1394222  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农村经济
主办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邮政编码:671001
电话:028-87013295   电子邮箱:ncjj5784@sina.com
技术支持: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